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有关规定,现将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相关事务(2025年第二批)公告如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附件: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相关事务(2025年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