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 传承保护“绿色活文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考察时特别强调“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制定的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法律制度,为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四川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全面提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四川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全力确保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走深走实、见到实效。2023年9月,发布四川省总林长令第3号《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的林长,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广元、绵阳、巴中、南充4市建立古树名木协同保护机制,剑阁县延续自古以来实行的“官民相禁剪伐”“交树交印”等历史惯例,按照“县长离任交接制”将古树名木数量、生长情况等内容纳入领导离任交接和审计范畴。科学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持续加大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程建设,打造古树名木保护小区。印发《四川省千岁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加大对全省3336株树龄千年以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计划用3年时间,实施“五个一”保护工程,全面提升重点古树名保护工作。同时,深入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七进”宣传活动,积极发展古树名木自然教育、生态科普等新业态,不断挖掘古树名木的多重功能和价值。2024年新建省级古树公园5个,省级古树公园达到50个;开展“我为古树上保险”“公募筹款 植树”等活动,开发设计的“遇见古树”“‘树’你最美”系列文创产品赢得广泛好评;成立剑阁县翠云廊、荥经县桢楠王等公益基金。剑阁县入选全国4个古树名木保护试点、12个古树群纳入全国古树群整体保护建设项目储备。2024年7月,全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四川广元召开,四川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下一步,四川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切实把保护古树名木摆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面抓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四川实际,修订完善《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科学管护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二是常态化精准化抓好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新增认定和公布、挂牌保护等管理保护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渠道,全面加强翠云廊古柏等重点古树(群)保护,广泛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全力构建古树名木大保护格局。(蔡鸿涛)